化工与制药学院团学联合会管理规定(草案)
团学联合会是在院党委的领导和院团委的指导帮助下所建立的学生组织,具有最广泛的群众性和组织系统的独立性。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实施“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指导思想,为了更有效地团结和带领广大同学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创造更有益于同学身心健康发展的学习、生活、思想环境,促进同学全面成才,院团学联合会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一、团学联干部管理
1、团学联成员必须保证学习成绩良好,无任何不及格现象发生。
2、团学联成员必须具备较高的思想素质,先同学之忧而忧,后同学之乐而乐。以身作则,以自身的模范作用去感化、影响、帮助周围的同学。
3、团学联成员必须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够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上级组织和团学联委员会交给的任务,能够在自己职责范围内开拓创新。组织各类学生活动。
4、团学联新成员在满足以上学习、思想、工作条件下由团学联通过纳新或竞聘产生。
二、团学联例会管理
1、定期召开团学联全体成员大会,总结和交流团学联工作,形成有关学生工作方面的决议。
2、定期召开团学联部长级会议,讨论研究有关学生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和事宜,制定工作方案。
3、定期召开团学联常委会议,研究日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事宜,落实学校及上级组织下达的各项任务。
4、严格考勤制度,要求团学联各成员须准时到会,三次无故缺席者经团学联各成员讨论后报主席团严肃处理。
三、团学联经费管理
1、团学联因工作所需的经费问题。必须先向团学联办公室汇报,经分管主席批准并上报学工办主管老师签字批准后方可向学院申请。
2、团学联因工作所需报销的发票, 必须详细写明支出情况,帐目不清时由经手人负责。
3、团学联物品均由团学联主席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并记录详细借入与借出情况,物品丢失时,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四、责任制度
1、团学联实行委员对副部长负责,副部长对部长负责,部长对主席团负责的责任制度。
2、主席团享有对团学联各项事务的解释权。
3、各部部长要负责统筹规划部内的各项工作与活动。各部部长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必须将学期计划等交到办公室。部内的每个成员有责任督促部长完成。如迟交,将扣除部长基本分2分,其他成员扣1分;缺交,部长扣4分,其他成员扣2分。在每项具体(非常规性)的工作和活动正式开始之前,都必须拟定详细的计划,工作和活动结束后,必须有详细的总结。
五、干部聘用制度
1、主席团成员及各部部长由院团委择优聘用(由竞选产生)。
2、各部副部长由部长提名,主席团讨论聘用。
3、各部委员由部长聘用,并报送主席团。
4、聘用干部聘期为1年(2个学期)。
5、干部在聘期内无特殊情况,不可提出辞职。
6、每学期期末将对干部评估,不合格者解聘或不续聘。
7、每位团学联成员都必须认真学习团学联章程与制度。
8、每年九月举行团学联各部成员招聘??。
9、部内若职务空缺,由部长作书面推荐,并经主席团申批通过方可聘用。
10、聘期结束并通过年度考核者,由主席团颁发聘书。
六、奖罚制度
1、每学期末,团学联将进行优秀团学联干部的评比,评比将依据团学联绩效考核结果进行。
2、团学联成员如受校级或院级处分者,将作开除处理。
七、例会制度
1、团学联例会于每周的周日晚上7:00在团学联办公室召开。如遇节假日则由办公室另行通知会议时间。
2、每次例会必须到场的人员为团学联主席团成员及各部部长。团学联办公室委员为列席人员。
3、例会的主要议程是汇报各部门前一周的工作情况,并设定下一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
4、所有人员需准时到会,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如遇事、病假者,需事先请假并说明原因。
八、请假制度
1、事前填写请假条,事后不补假。
2、委员请假由部长审批,副部长、部长请假由副主席或主席审批。
3、因公事请假需要由指导工作的负责人签名,不记入考勤。
4、迟到、早退、请假累计达三次者,记一次旷勤。
九、考勤制度
1、团学联的各项会议与活动,团学联各成员必须按时准时参加。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有特殊情况必须向部长递交请假条,以待批准,未经批准,迟到、早退扣0、5分/次,缺席扣1分/次。
2、在团学联的各项工作与活动中,成员必须自觉佩带工作卡,以代表成员身份,不佩带扣除0.5分/次。
十、《团学联干部业绩档案》管理制度
1、每一名团学联正式成员具备一份业绩档案。
2、档案须按照“填写说明”规范地书写。
3、档案的登记和保存由办公室负责。
4、档案记录内容参见团学联各部门的部长、委员工作笔记本。
十一、申请制度
团学联各部长或成员需要展开具体(非常规性)的工作必须事先向上一级申请:部内成员向副部长申请,副部长向部长申请,待申请批准后,方可拟定具体计划开展工作,不得擅自发动开展。未经申请的活动出现不良影响与后果,将由擅自发动开展者负责与解释,主席团一概不予解释。
十二、办公室使用制度
1、团学联办公室每天需要有人值班,负责联系、接待、办公等事务,并保持室内的卫生和物品摆放的整齐。
2、办公室内的书刊、报纸以及任何相关物品为团学联财产,任何团体或个人都不得挪为他用或带出室外。
3、办公室内不得吸烟,不得赌博(包括变相赌博),不得进行其他一切有损团学联形象、秩序和安全的行为。
4、非有关人员(非团学联成员或团学联成员无公干),未经值班人员允许,不得随意进入室内。
5、团学联办公室用于团学联日常工作,任何个人都不得将其挪为私用,各部、其它社团或团体有事要使用办公室需由其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办公室主要负责人的同意方可使用。
6、办公室内的物品不得随意移动,使用完毕,各种物品应放回原处,并保持整洁。
7、团学联办公室的正常熄灯时间为晚上十点,无特殊理由,室内开灯时间晚上不能超过十点三十分。
8、若有在本例之外的不正常时间发生,由主席团负责解释。
十三、其他
1、经过讨论后的工作计划或立案必须坚决贯彻执行。
2、因工作失误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团学联成员上报办公室,主席团酌情处理。
3、未尽事宜,由团学联主席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处理,并由主席团负责解释。
化工与制药学院团学联合会
200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