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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学科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2021年06月04日 15:19  点击:[]

 

一级学科名称(代码)  化学(0703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化学学科专门人才。具体要求如下:

1.培养学生树立社会主义人生观、世界观和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科学精神;

2. 掌握扎实的化学基础理论、系统的专门知识和必要的实验技能,熟悉化学研究领域的科学技术发展现状和动向;

3. 掌握一门外语,能熟练查询、阅读本专业该语种的文献资料,并有一定的应用该语种的写作能力和听说能力;

4. 具有开拓创新的素质和健康的身体与心理;可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中,能灵活应用本专业所学知识从事教学、科研、技术开发和经营管理等工作。

二、学科简介及研究方向

    化学学科为河南省重点学科,建有河南省技术研究中心、河南省院士工作站等多个学科平台,拥有较为完备的测试表征仪器及设备,形成了一支由近20名教授、博士组成的高水平导师队伍。近年来,先后承担20余项国家级科研项目,发表SCI收录论文近200篇。学科坚持以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相结合为导向,瞄准高分子、有机化学领域的共性问题及前沿领域,重点开展新型高分子材料的合成、功能化和高性能化,有机合成方法、天然产物等方面的研究工作,形成了2个稳定的研究方向。

1.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2.      有机化学

三、培养方式与学习年限

本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采用导师个别指导或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课程学习和论文研究工作相结合的方式。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最长不超过4年。

满足提前毕业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前毕业。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研究生课程由学位课、非学位课、补修课三部分组成,原则上在两个学期完成(课程设置附表)。

1.       学位课(≥15学分)

学位课包括公共必修课(7学分)、专业基础课(≥8学分)。公共必修课为政治理论和英语课程。专业基础课为本学科领域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必备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术课。学位课为考试课,考核方式为课堂笔试(含闭卷、开卷),成绩由考试、平时作业、考勤等综合评定。

2.       非学位课(≥12学分)

非学位课包含普通选修课(≥10学分)和能力训练课程(≥2学分),是提供给研究生选修的课程,旨在培养特定研究方向专门知识或能力,拓宽知识面,开拓视野,支撑学科交叉研究等。非学位课为考查课,考核方式可采用考试或考查,其形式可以是课堂笔试、口试、提交课程论文或报告(含总结、综述、心得体会等)。

3.       补修课

跨学科、跨专业或大专起点研究生,应补修2-3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生课程;补修课由导师确定,通过自学或跟随本科生听课方式进行,需考核并记录成绩,但不计入研究生课程学分。

课程设置见附表。未尽事宜按照《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规定》(河科大研[2017]25号)文件执行。

五、科研素质培养(必修环节)

科学素质培养为必修环节,包括科研总结能力培养和科研创新能力培养。

科研总结能力培养环节的考核包括开题考核和中期考核,具体依照《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及开题工作的规定》(河科大研(201518号)、《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暂行规定》(河科大研(201519号)相关规定执行。

科研创新能力包括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等。硕士生在申请论文答辩前应参加校级(地厅级)以上单位或本学科学术团体组织的学术报告会不少于3次。创新能力的考核方式为考查,其形式是提交参加学术报告的登记表和1篇总结报告。

六、学位论文

硕士研究生在修满培养计划所有课程学分后,即进入学位论文工作环节,包括开题、中期考核、学位论文预答辩及正式答辩等环节。

1.论文类型与形式

按照《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及开题工作的规定》(河科大研(201518号)、《河南科技大学学位论文文字重复的处理规定》(河科大研[2017]29号)相关规定执行。

2.开题与中期考核

按照《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及开题工作的规定》(河科大研(201518号)、《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暂行规定》(河科大研(201519号)相关规定执行

3.学位论文答辩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答辩申请程序包括:预答辩、查重、论文评阅、答辩等环节。各环节工作按照《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答辩管理办法》(河科大研[2017]32号)、《河南科技大学学位论文文字重复的处理规定》(河科大研[2017]29号)及《河南科技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河科大研[2017]31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七、学位申请与授予

硕士研究生修满规定的学分和完成学位论文后,可按有关规定开始学位申请与授予阶段的工作。硕士研究生在学位申请时,需要提供其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能够反映其学位论文学术水平的社会评价材料。社会评价材料需满足《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术成果社会评价认定办法》(河科大研[2017]26号)的相关要求(其中学术论文需发表在核心期刊(含)以上)。


附表:课程设置

课程类别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开课单位

课程

代码

备注

学位课

公共必修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2

2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自然辩证法概论

16

1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研究生英语

64

4

1-2

外国语学院

 

 

专业基础课

高等有机化学

32

2

1

化工与制药学院

 

 

高等无机化学

32

2

1

化工与制药学院

 

 

现代分析测试技术

32

2

1

化工与制药学院

 

 

现代高分子化学

32

2

1

化工与制药学院

 

 

分子模拟与计算

32

2

1

化工与制药学院

 

 

化工与制药学院

非学位课

普通选修课

高分子表面与界面化学

32

2

2

化工与制药学院

 

 

高分子制备技术与应用

32

2

2

化工与制药学院

 

 

功能高分子进展

32

2

1

化工与制药学院

 

 

先进高分子复合材料

32

2

2

化工与制药学院

 

 

高聚物结构与性能

32

2

2

化工与制药学院

 

 

反应注射成型技术

32

2

2

化工与制药学院

 

 

无机合成与制备技术

32

2

1

化工与制药学院

 

 

金属有机化学

32

2

1

化工与制药学院

 

 

有机合成策略

32

2

1

化工与制药学院

 

 

催化剂与催化作用

32

2

2

化工与制药学院

 

 

天然有机化学

32

2

2

化工与制药学院

 

 

有机合成技术

32

2

2

化工与制药学院

 

 

化工与新能源材料及其应用

32

2

2

化工与制药学院

 

 

专业英语

32

2

2

化工与制药学院

 

 

能力训练课

高分子科学进展

32

2

1

化工与制药学院

 

 

有机化学进展

32

2

1

化工与制药学院

 

 

科研素质培养环节(必修环节)

科研总结能力(开题报告、中期考核)

 

1

3

化工与制药学院

 

 

 

1

5

化工与制药学院

 

 

科研创新能力

 

1

 

化工与制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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